《湖北农机化》杂志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农机系统行业内生产、经销单位的横向联系,增大产品宣传力度,加快农机科技产品的推广应用和在湖北市场的占有率,并为管理干部与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交流信息与经验的机会,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特成立《湖北农机化》理事会这一交流和合作的组织,更好地为理事单位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理事会单位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共同发展。
二、理事会单位资格:在本系统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章程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农机企业和经销商,均可成为理事会单位。
三、成立的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1家,副理事长单位3家,常务理事单位10家,理事若干家组成。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其办公地点设在《湖北农机化》杂志社。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在《湖北农机化》杂志显著位置常年刊登理事会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2、可免费在《湖北农机化》杂志上刊登介绍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产品和有关科研成果,并优先发表各理事会单位推荐的符合本刊办刊宗旨的学术论文。
3、理事会成员单位在任期内每年可以在《湖北农机化》杂志上免费刊登整版彩页宣传,以及其产品有关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文章。
4、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优先获悉并参加由主办方组织的学术和信息交流会议等活动。
5、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免费获得每期《湖北农机化》杂志5本。
二、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1、各理事会成员单位应遵守本章程,维护自身的良好信誉,协助主办方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2、组织推荐本单位的技术论文和行业信息及提供本单位的宣传文字和图片资料。
3、按约定提供理事会费用,理事长单位每年提供会费人民币5万元整(免费赠送6版彩色广告,含3版彩色封面),副理事长单位每年提供会费人民币3万元整(免费赠送6版彩色广告,含1版彩色封面),常务理事单位每年提供会费人民币2万元整(免费赠送3版彩色广告),理事单位每年提供会费人民币1万元整(免费赠送2版彩色广告)。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北农机化》杂志社。
《湖北农机化》杂志理事会名单
名誉理事长 武汉黄鹤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世顺
理事长 湖北明德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叶青
副理事长 湖北大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总经理 杨志刚
中机南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刘广玉
武汉科莱德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奎清
常务理事
湖北黄鹤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解瑞店
恩施州科利民农机有限公司
总经理 向楚汉
武汉市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所
所长 柳国昌